2001年,咸陽市民雷先生在渭城區渭陽東路購買了縣門巷33號樓一套138平方米的房子,次年辦理了《房產證》。2018年底,他去辦理房產交易手續,卻被房產交易中心告知該棟樓缺少土地坐標數據,無法過戶,該棟樓其他35名業主也出現同樣問題。
目前,咸陽市政府已就此事協調住建局和自然資源局,參照外地類似問題的處理辦法盡快拿出方案,解決群眾不能正常房產交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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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10 17:01 上傳
此后,雷先生和其他業主多次聯系咸陽市住建局和自然資源局,被告知該棟樓產權明晰,不存在糾紛,造成這一問題也并非業主的責任,是因住建局統建辦資料中沒有該棟樓土地信息。此后,業主多次聯系兩部門,半年來仍未解決。
此事經華商報報道后,7月9日,咸陽市住建局統建辦主任尹軍向記者回復,咸陽市政府召集住建局和自然資源局,就此事連續兩天召開專題會議。此前,南昌、石家莊等外地也曾出現過類似情況,“會上決定有自然資源局參照外地類似問題的解決辦法,盡快納差解決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執行。”對于什么時候業主可以正常過戶,尹軍介紹,形成文件會很快,“預計最多一兩周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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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咸陽市住建局統建辦向記者出具了一份《關于縣門巷33號樓產權不能正常交易的情況說明》稱,該棟樓建設單位為咸陽市渭陽東路抗戰南路學道門巷改造工程指揮部拆遷安置辦公室,此后,指揮部取得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在原址開發建設了33號樓,于2001年底建成并銷售,2002年取得房屋產權證書。
2002年至2018年5月,33號樓房屋產權過戶正常, 2018年5月后由于房屋產權證書、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合并為不動產登記證書,不動產證書需注明該樓占用土地信息,因原房屋產權證未登記土地信息,造成房產交易不能正常進行。
對于業主反映的情況,咸陽市政府組織召開專題會議,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參會,決定由市自然資源局借鑒其他省市解決相應問題的辦法,落實補繳土地出讓金細則,盡快解決群眾不能正常房產交易過戶問題,同時認真查找并解決相類似問題。 (來源: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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