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家住銅川市王益區黃堡鎮杜家塬村的一位老人接過干警送來的執行款,激動地說:“沒想到這么快就拿到了這筆錢,真是太感謝法院的工作人員了。” 看到老人高興的表情,王益區法院執行干警的心里也是無比欣慰,10余年的陳年積案得到有效執行,不僅了卻老人的一樁心事,更讓執行干警感到肩頭的擔子之重。 這是一起判決多年卻一直未執行到位的執行積案。申請執行人杜某與被執行人張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一案,王益區法院于2003年作出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要求被執行人張某在刑滿釋放3年內賠償申請執行人杜某經濟損失3萬元,每年支付1萬元,分3次付清。 2009年5月29日,張某刑滿釋放后一直未履行賠償義務,杜某于2010年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于當時被執行人張某無業,也沒有其他經濟來源,無可供執行的財產,案件陷入僵局。 2019年7月15日,該案再次申請恢復執行。由于沒有被執行人張某的聯系方式,再加上案件過去這么多年,當事人又不知道在哪里,執行工作無從入手。但令人驚喜的是,法官在查詢被執行人財產時竟然發現了他有財產可供執行,執行局干警第一時間采取行動,凍結了被執行人張某在銀行的存款。經多方打聽,法官得知被執行人張某現在銅川市某醫院開救護車。 執行法官聯系到張某后,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張某認為案件雙方都有過錯,自己已經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又無足夠的錢,所以才沒有履行全部義務。 法官與申請執行人杜某的母親溝通,她堅決要求對方支付這10余年來的本金和利息,稱其兒子因為此案至今半身不遂,生活自理困難,老伴因此得了心臟病,僅有的兩個勞動力均無法正常勞作,生活窘迫,案件從發生到現在已經10余年了,被執行人出獄后就從未露面,沒有還款悔過的表現。 經過執行局干警對雙方當事人多次溝通協調,申請執行人最終表示愿意放棄利息,同意一次性支付3萬元了結此事。7月19日,被執行人張某向法院交納了賠償款3萬元。于是,執行干警冒雨將執行款送到了申請執行人杜某母親的手中。該案從恢復執行到執行完畢,4天時間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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