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污染,按照省、市、縣分別下發的《藍天保衛戰2019年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結合乾縣鐵腕治霾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方案,10月8日,乾縣就加強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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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9 14:48 上傳
一、全縣禁售、禁燃、禁放區域:縣城主城區內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縣城建成區周邊10公里范圍為區域(東至靈源鎮街道、南至梁村鎮街道、西至新陽鎮街道、北至梁山鎮街道)全年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二、縣公安局負責牽頭做好禁止區域內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禁止審批禁燃禁放區域內任何煙花爆竹燃放活動;嚴查違規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對在禁燃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會同應急管理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經營整治工作,依法嚴肅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秩序,加強許可范圍內煙花爆竹銷售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對安全知識培訓不合格人員禁止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配合公安機關依法嚴肅查處禁售、禁燃、禁放區內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的禁售禁燃禁放區域、燃放注意事項及有關管理規定等,增強人民群眾安全防火意識。 各鎮(辦)、社區中心要深入村組(小區)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倡導人民群眾文明過節、綠色生活,減少燃放煙花爆竹。 五、廣大群眾要自覺抵制和舉報非法生產、采購、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增強安全意識和環保意識,提倡春節、元宵期間不放或減少燃放煙花爆竹,為社會公共安全和全縣治污降霾工作做出貢獻。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舉報電話:乾縣應急管理局:029-35535753 乾縣公安局: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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