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男子潘某酒后駕車被查,自稱才開不到百米,自覺太冤,各種發(fā)誓求放過,現場執(zhí)勤民警回應:酒后駕車一米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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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15:14 上傳
11月13日晚上9時許,在旬邑縣張洪鎮(zhèn)街道,一輛紅色小轎車司機因臉色通紅,涉嫌酒駕被正在夜查的交警請下了車。下車后司機潘某步履踉蹌、搖搖晃晃,當民警問他喝了多少時,潘某卻一再強調自己才開出不到100米,各種絮叨各種求放過。 在民警耐心勸導下,潘某配合民警進行了酒精呼氣測試,結果顯示為58.2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旬邑縣交警大隊底廟中隊依法對潘某作出駕駛證一次記12分、暫扣6個月,并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潘某經營一家門店,當晚與朋友喝酒正嗨時,接到訂單,因距離送貨地點不足200米,于是心存僥幸駕車上路,沒想到開了不足百米就被逮了個正著。 潘某聲稱自己每天要開車送貨,一旦駕駛證暫扣六個月,將會造成巨大損失,于是,百般向民警求情,然而,法律豈能兒戲,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來源: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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