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非居民用戶節水意識,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創建省級節水型城市,根據《陜西省物價局、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陜西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實施意見的通知》(陜價商發〔2017〕136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咸陽市城區實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在咸陽市城區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所有非居民用水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市政、環衛、綠化、消防等公共用水暫不實行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二、分檔水量和加價標準 咸陽市城區非居民用水水量分為三檔。 用水量在《行業用水定額》內為第一檔水量,執行現行標準,不加價; 第二檔用水量為超過《行業用水定額》40%以內(含40%)的部分,基本水價在第一檔標準上加價0.5倍; 第三檔用水量為超過《行業用水定額》40%以上部分,基本水價在第一檔標準上加價1倍。 對“兩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產能嚴重過剩)等行業實行更高的加價標準。第一檔定額內用水價格執行現行標準,不加價;第二檔用水量為超過《行業用水定額》40%以內(含40%)的部分,基本水價在第一檔標準上加價1倍;第三檔用水量為超過《行業用水定額》40%以上部分,基本水價在第一檔標準上加價2倍。 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僅為自來水基本水價加價,水資源稅、污水處理費和抄表到戶資金不實行累進加價。 三、用水定額 按照《行業用水定額》(陜西省地方標準DB61/T943-2014)執行。 四、計費周期 根據非居民用水習慣和生產周期因素,咸陽市城區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計量繳費周期以年為周期執行,當用戶累計水量達到一年水量分檔基數時,即開始實行累進加價。 五、資金用途 實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形成的收入遵循“取之于水,用之于水”原則,可作為供水企業收入,主要用于管網及戶表改造、完善計量設施和水質提升等方面,也可將部分收入用于獎勵節水成效突出的企業,以促進企業進行節水技術改造和工藝推廣。 六、執行時間 咸陽市城區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從2019年12月1日起執行。 最后為大家附上 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標準哦~
153830pdbbhussnu3pvbis.jpg (84.03 KB, 下載次數: 84)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9-12-10 15:38 上傳
注: - “兩高一剩”行業第二檔用水基本水價在第一檔標準上加價1倍為6.80元,最終用水價格為每立方米9.10元;第三檔用水基本水價在第一檔標準上加價2倍為10.20元,最終用水價格為每立方米12.50元。
- 如遇自來水基本水價有變動,則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價格相應變動。(咸陽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