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華商報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了解到,為了滿足廣大超標電動自行車用戶登記掛牌的需要,確保完成超標電動自行車登記掛牌工作任務,將延長超標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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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9 08:53 上傳
今年9月23日,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布通告稱,全省從2019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為2019年4月15日前在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期,逾期未登記掛牌的,不再辦理登記掛牌業務。從2020年1月1日起,未登記掛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2022年6月30日之后,超標電動自行車的過渡期臨時號牌作廢,車輛不得上道路行駛。 陜西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時曾表示,陜西是電動自行車銷售和使用大省,基數龐大,遍布城鄉。據統計,截至2019年8月底,我省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經超過1000萬輛,其中,沒有掛牌的電動自行車約850萬輛。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現象比較普遍。
據了解,截止到12月中旬,全省陸續開放了近1000個預約掛牌網點,全省已完成登記掛牌95.7萬輛,成功預約146萬人。按今年8月統計數據有850萬輛電動車未掛牌計算,仍有約700萬輛電動車未預約登記掛牌,而登記掛牌日期則僅剩不到半個月。 昨日,陜西交警總隊再次發布通告稱,超標電動自行車原定集中登記掛牌期為2019年9月24日至12月31日,現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從2020年7月1日起,未登記掛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者將依法查處。 陜西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在集中登記掛牌期及延期期間,對超標電動自行車未登記掛牌上道路行駛的行為不予行政處罰。經登記掛牌的超標電動自行車,視為非機動車。在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處理中,按照非機動車對待。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電動自行車用戶要合理安排時間,抓緊進行登記掛牌。逾期未登記掛牌的,責任自負。
來源: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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