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縣農林畜牧局副局長魯勇,三原縣商務局副局長郝平吉,三原縣商務局生豬定點屠宰辦主任趙建設三人,因對食品安全監管不力,致使有害豬肉流入市場,日前被三原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食品監管瀆職罪立案偵查,日前已移送起訴。 2013年1月31日、2013年2月5日王平軍(已判刑)將注射有沙丁胺醇(瘦肉精)的生豬通過羅宏義(動檢人員、已判刑)、張奎華(渠岸屠宰場場長、已判刑)在三原縣渠岸定點屠宰場宰殺。兩人在檢疫檢驗時發現王平軍宰殺的生豬含有瘦肉精,但徇于私情為其辦理了生豬檢疫檢驗的“三章兩證”致使含有瘦肉精部分豬肉流入市場。2013年5月3日,公安部將此案件列為督辦案件并移交最高人民檢察院。隨后,最高人民檢察院又逐級將該案轉至三原縣檢察院辦理。2014年1月14日,三原縣對其監管部門是否涉嫌職務犯罪進行初查后,決定對魯勇、郝平吉、趙建設三人以涉嫌食品監管瀆職罪立案偵查。2014年3月11日三人因涉嫌食品監管瀆職罪被三原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嫌疑人魯勇、郝平吉、趙建設涉嫌食品監管瀆職罪案,現已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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