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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今年5月1日咸陽市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淳化縣屬于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260元/月;而當地去年招聘的幼兒教師,現在實際每月拿到的工資只有800元左右(只有7月份的工資是1400元),這些幼兒教師質疑:“誰克扣了我們的工資?淳化縣幼兒教師應有的公正待遇,何時能得到落實?”
教育局未與招聘教師簽訂聘用合同
9月24日,記者來到淳化縣城,見到了幼兒教師馬小燕和王阿麗(均化名)。馬小燕說:“2014年,我倆參加了咸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組織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報考的崗位是淳化縣幼兒園,全縣共招聘20名幼兒園教師?!?
據馬小燕講,2014年7月30日,市人社局在網上發布了《咸陽市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告》,隨后,她們經過筆試考試、資格復審、面試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于12月12日領到了招聘通知書。檔案交給淳化縣教育局后,12月17日~19日,她們參加了教育局組織的為期三天的崗前培訓,12月22日,她們這20名幼兒園教師就正式上崗。
“三天培訓中,教育局跟我們沒有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只是口頭告知,說是試用期為一年,月工資800元左右。大家感到困惑,咋和公告上寫的不一樣?沒有簽訂聘用合同,我們的試用期是多久?試用期間工資按照國家哪條有關規定執行的?大家都很不理解?!蓖醢Ⅺ愓f。
馬小燕詢問了教育局工作人員,人家回答說:“你們現在是正式工作人員,這些都是按照規定執行的,該怎么做會有人通知你們的,你們不用操心。等一年后,你們轉正了,拿的工資跟我們一樣3000多元,一年很快就過去了?!?
在這之后,馬小燕詢問了當時一起參加考試的其他縣的朋友,人家說他們簽訂了合同,并且月工資3000元左右。
“我們這一批招聘的20個人基本都是外縣的,被分到偏遠的地區從教,教學、生活條件都很差,回家路途又遙遠。跟其他縣2014年考進來的282名幼兒教師干著相同的工作,別人拿著3000元的工資,我們憑什么只拿著800元工資?為什么會有這么不公平的待遇,這讓我們如何能安心從教?”王阿麗說。
淳化縣最低工資標準為1260元/月
9月25日,記者來到咸陽市人社局辦公室了解情況,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淳化縣屬于三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260元/月。這個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從今年5月1日起執行,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用人單位。
《咸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咸人社字[2015]7號)明確指出:
一類工資區:秦都區、渭城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8元/小時。
二類工資區:興平市、武功縣、乾縣、禮泉縣、涇陽縣、三原縣、彬縣。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37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3.7元/小時。
三類工資區:永壽縣、淳化縣、旬邑縣、長武縣。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26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2.6元/小時。
同時指出,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從5月1日起,淳化縣最低工資就是1260元,為什么這么好的政策,在淳化縣就實施不通?像馬小燕和王阿麗這樣的幼兒教師權益,又由誰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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