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出臺《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實施方案》。記者獲悉,省教育廳將開展專項治理工作,堅決糾正、治理基礎教育亂收費和節假日補課現象,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減輕學生過重學業負擔。專項治理從2015年11月13日開始至2016年1月10日結束。 按照規定,教師從事有償補課一經查實:一律退回違規所得,教師師德評價、年度考核和評優晉級一律一票否決,通報批評。二次違紀降一級職務聘任并取消三年內職務晉升資格。對違規補課過程中造成學生人身傷害事故的學校和教師,要依法賠償受害學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同時,學校對有償補課行為管理不力,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當地教育局對學校進行通報批評,取消學校當年評獎資格,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不得定為優秀等級;獲省、市級示范學校的,限期責令整改,必要時取消其稱號。對查實有在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行為的所在學校,要追究學校主要領導責任,一律停職檢查,情節嚴重者,調離校長崗位。對非法民辦教育培訓機構將予以堅決取締,并對為首者和參與者視其情節輕重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規定同時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動公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省教育廳有償補課監督舉報電話:029-88668690,舉報郵箱:sxsdg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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