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青森agony 于 16-11-29 09:24 編輯
土地使用權到期后
房子還是你的嗎?
中央最新發文明確了!
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
專家稱這就意味著
對于個人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政府會收回的擔心是不必要的。
中央發文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27日正式對外公布。這是我國首次以中央名義出臺產權保護的頂層設計。《意見》明確了進一步完善現代產權制度、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的五個原則和產權保護的十大任務。《意見》為解決長期以來社會所關注的八大產權問題明確了方向。
三大焦點
1、70年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了怎么辦?
關鍵點:研究續期法律安排
【文件精神】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法律安排,推動形成全社會對公民財產長久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
【專家解讀】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常鵬翱認為,意見尊重并回應了民意,傳遞了一個重要信號:既然研究的是續期的法律安排,并強調形成受保護的良好和穩定預期,那么就意味著,對于個人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政府會收回的擔心是不必要的。
國務院1990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明確,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用途確定,其中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其他或綜合用地50年。
rBEBYFg76LiAbSRVAASR4Y-cmcw629.png (292.02 KB, 下載次數: 70)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6-11-29 09:18 上傳
從全國范圍內來看,大部分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都是70年。
rBEBYFg76LiAVjrpAARQzT500dQ436.png (273.83 KB, 下載次數: 65)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6-11-29 09:18 上傳
如何續期
中國人民大學民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楊立新說,目前,關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續期的法律依據主要是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目前的法律條文由于缺乏細則,如何“自動續期”存在不確定性,難以操作。
楊立新認為,續期問題可以從三個方面來考慮
↓↓↓
一是不夠70年的,到期后必須都續期到70年;
二是70年到期后自動續期,相當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一個無期限的物權,即一次取得永久使用,國家不必每次續期每次都收費;
三是到期后經過自動續期變成永久性建設用地使用權之后,應當確定使用權人與國家所有權人之間的關系,可以考慮收取必要而不過高的稅金,但應當經過立法機關立法決定。
2、如何遏制征地與拆遷導致的矛盾?
關鍵點:不將公共利益擴大化
【文件精神】完善土地、房屋等財產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適用的公共利益范圍,不將公共利益擴大化,細化規范征收征用法定權限和程序。遵循及時合理補償原則,完善國家補償制度,進一步明確補償的范圍、形式和標準,給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補償。
【專家解讀】憲法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和公民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等專家表示,隨著各地城鎮化進程加快,土地矛盾日益凸顯。目前,個別地方政府打著公共利益的旗號,占用和征收土地,只付出低價進行補償,轉手進行房地產開發。最終,政府和開發商攫取高額利益,而部分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沒有得到保障,引發一系列群體性事件、刑事案件等尖銳矛盾。
記者采訪發現,為遏制上述亂象,國土部近年來每年多次掛牌督辦地方政府的違法征地問題,并問責有關負責人。遲福林認為,意見的一個重點,就是要科學界定公共利益的范疇,防止將公共利益隨意擴大化。接下來,有關部門應該根據這個精神進行科學研究,確定好公共利益的邊界。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民法室主任孫憲忠表示,建議規定公共利益的認定引入聽證程序。
rBEBYFg76LiAP9RCAAJTmR1q6rw352.png (170.85 KB, 下載次數: 66)
下載附件
保存到相冊
2016-11-29 09:19 上傳
3、農民宅基地權益如何保障?
關鍵點:落實用益物權
【文件精神】 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堅持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糧食生產能力不減弱、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落實承包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增加農民財產收益。
【專家解讀】 “這項涉及數億農民切身利益的規定要求,是對正在實施的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銜接與明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等專家說,過去,農民對農房宅基地只擁有使用權,造成抵押貸款受阻,農民進城后宅基地使用權退出不暢,帶來一系列問題導致農民財產權利難以實現。
劉俊海、常鵬翱等專家認為,意見回應了農村“三塊地”的改革,提出落實宅基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增加農民財產收益,能夠使宅基地等原來的“死資產”在一定范圍內流動,最后變成“活資源”。
六大關注
1、公私財產權:堅持平等保護
平等保護是產權保護的重要原則。《意見》明確,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很多政策措施在中央文件中都是首次出現,力度空前,對于平等保護各類產權尤其是加強非公有產權保護意義重大。”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所長銀溫泉說
2、企業經營問題: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則
《意見》指出,嚴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舊法之間從舊兼從輕等原則,以發展眼光客觀看待和依法妥善處理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問題。
3、涉案財產處置:慎重采取強制措施
企業和公民財產權受到侵犯,執法司法不夠規范是一個重要原因。比如,不管企業涉案性質輕重,一旦涉案動輒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造成企業正常經營無法進行,甚至破產倒閉;
《意見》提出,嚴格規范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序,依法慎重決定是否采取相關強制措施。
4、“新官不理舊賬”:要承擔責任
一些地方政府政策不連續,“新官不理舊賬”,有的甚至招商引資時“敲鑼打鼓”,項目上馬后“關門打狗”;有的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極端的甚至將外來投資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視作“打土豪”的對象;有的調整規劃采取行政強制性措施,不給予企業必要的搬遷補償費用。
《意見》明確,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投資主體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因違約毀約侵犯合法權益的,要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7、國資“蛀蟲”:防止內部人任意支配國有資產
《意見》提出,以制度化保障促進國有產權保護,防止內部人任意支配國有資產,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8、侵犯知識產權:提高法定賠償上限
《意見》明確,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探索建立對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對情節嚴重的惡意侵權行為實施懲罰性賠償,并由侵權人承擔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