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改造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著,咸陽也不例外。最近,世紀大道怡水花園小區正在進行戶表改造,業主對物業公示的公攤電費標準產生質疑。
怡水花園業主張女士說,她2009年入住小區,小區共有住戶3027戶,戶表改造前都是在物業買電,要0.6元/kW·h。
戶表改造后業主不用再去物業買電,本想著可以享受0.498元/kW·h的電價,沒想到物業貼出了一份公示,稱小區公攤電費37712元/月(年度公攤電費約45.2萬元),每戶按面積分攤0.110元/m/月,這樣算下來公攤電費比自家用電費還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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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1 11:00 上傳
在供電改造怡水花園公攤電費公式上,表中列出公攤電費項目有室外公共照明(0.025kw)、室外公共照明(0.05kw)、室外觀景、消防/門禁/監控、樓宇內公共照明、其他。單位面積公攤電費為0.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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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1 11:01 上傳
對于這公示內容,業主們不太認同,以公示中的樓宇內公共照明為例,照明系數為0.7就代表每天有16.8個小時燈都是亮的,而樓宇內的公共照明設備為聲控燈,每次亮燈按30秒算,平均每戶三人平均每戶出行10次每戶樓宇燈也才亮15分鐘,打掃衛生按15分鐘計算每天樓宇的亮燈時間也不超過0.5小時則照明系數應為0.021。如此計算與物業所指出的0.7的照明系數相差太過懸殊,根本無法令人信服。
業主認為使用中和休息狀態的耗能是不一樣的,不該一概而論,這種公示方法并不客觀,應該明確哪些共用設施的電費應由業主公攤,公攤部分單獨設立電表。而怡水花園的物業從未公布過詳細數據。
其次若按一年365天計算則用電天數為30.4(365÷12)。
業主不認可物業調整報表 業主們帶著自己的疑問與顧慮與物業公司進行溝通。物業公司表示可以理解業主們的這些顧慮,包括業主們提出的問題也會在下一次公示中給予戶主們一個滿意的答復。
本以為好消息會如期而至,事實卻大大相反。在此間業主們發現更令人氣憤的事情。業主們與社區人員對樓道內的照明燈進行了抽檢,樓道燈實際的功率為0.005kw和0.007kw比實際整整多出42.8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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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1 11:03 上傳
物業第二次公攤電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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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1 11:04 上傳
5月24日就業主們的提出的問題物業給出了公攤電費第二次公示,而這次公示依舊是漏洞百出!更讓戶主們心寒不已。物業在第二次公示中又列出來許許多多的新的公攤項目!新增了單元一層照明、西大門led顯示屏、南大門led顯示屏……
業主們所提出的樓宇內公共照明用電系數過高問題物業僅降從0.7(16.8個時)降至0.5(12個小時)。公示表中西門口與南門口的led屏功率為3千瓦,而LEDP屏每平米最大功率為0.2kw,而南門口與西門口的LED屏約為9㎡,也不知物業所謂的3kw是如何計算出的。
對于第二次公示的結果還是無法讓人滿意,業主們這次準備充分帶領著社區人員再次與物業進行溝通。就樓宇內照明的問題,物業不正面回答只是表示向是地下停車場這種公攤用電都沒有計算在內。燈泡實際功率與led屏實際功率與公示功率嚴重不符,當要求物業陪同社區人員測試燈泡瓦數時,物業默不作聲。在要求物業提供公攤項目的電表數據時,物業也無法作答!表示是會向上級反映。 一位業主透露自2009年入住起至今,十年時間物業從未提供給用電報明細只知道每月電費是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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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1 11:28 上傳
5月27日業主們就第二次怡水花園公攤電費公示的異議送達物業公司,等待物業的回復。
物業向濱河南路社區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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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1 11:07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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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1 11:07 上傳
5月29日物業僅向濱河南路社區回復,回復函中也沒有正面回答對于第二次公示的疑問。對于業主們也不做回復,不由得讓人覺得怡水花園的物業是否太過形式化。
5月30日這份僵持終于被打破,業主迎來并不是合理的解釋文件。而是物業公司在未征得業主們的同意,私自將線路并未連接好的樓內的聲控燈換位長明燈。使得從早上8點鐘開始只下午5點樓道燈一直都是亮的!對公共資源形成了極大地浪費,而且樓道燈屬于公攤項目就代表業主們要為物業這次荒唐的行動買單!當日下午4點我們撥通了物業的電話,其物業經理表示換燈泡是工程部狄部長更換,當詢問為何未經允許就私自更換,他們也無法作答。只表示會向上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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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1 11:15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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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31 11:15 上傳
對于物業的行為實在讓人無法理解,物業應當更好的服務業主,而怡水花園的物業卻一直激化矛盾,不予以正面處理,讓人心寒不已。我們期待著怡水花園的物業可以給業主們一個滿意的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