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傳出消息,為全面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關于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10%的要求,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陜西調整電網電力價格,自2019年7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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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 14:39 上傳
此次按照國家部署安排,結合實際,將陜西電網電價中征收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標準降低50%、電網企業固定資產平均折舊率降低0.5個百分點、省內水電企業增值稅率下調和跨省跨區外購電價差等措施所形成的降價空間,統一用于降低陜西電網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和輸配電價,每千瓦時平均降低4.75分。省電力公司與省地方電力(集團)有限公司陜西電網躉售電價每千瓦時相應降低0.4分,降低后的存量電價為每千瓦時0.3647元,增量電價為每千瓦時0.4294元。 同時,降低省內相關水電企業上網電價,陜西省總裝機2.5萬千瓦及以上的水電機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1.3分,總裝機2.5萬千瓦以下的水電機組上網電價仍按原價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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